碧潭國小附設幼稚園九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新生入園簡章
一、招生對象:
(一) 設籍新竹縣。
(二) 年滿五足歲(民國93年9月2日至94年9月1日出生)及四足歲(民國94年9月2日至95年9月1日出生)之幼兒,滿五足歲為優先。
二、招生名額及優先入園順序:
(一) 招生名額:3名
(二) 優先入園順序
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之幼兒,得申請優先錄取入園:
【第一優先】:
1.身心障礙幼兒:經鑑輔會鑑定安置或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(依據特殊教
育法第九條之規定辦理)。
2.原住民幼兒:持有原住民籍相關證明文件者(依據原住民教育法第十條
之規定辦理)。
3.特殊境遇婦女子女:持有本府核發之特殊境遇婦女相關證明文件者之
子女(依據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第十條之規定辦理)。
4.五歲弱勢幼兒:持有鄉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家庭證明文件
者(依據教育部扶持五歲弱勢幼兒及早教育計畫辦理)。
【第二優先】:
各園(含國小)園(校)內之現職教職員工之子女(五足歲幼兒)。
【第三優先】:(依據教育部94.12.15台國(三)字第0940173750號函辦理)
1.身心障礙人士之子女: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之子女
2.父或母一方為外國籍者之幼兒(含大陸配偶):父或母一方持有外國籍之
相關證明文件者之子女。
3.教育行政機關分發回國之駐外交人員之子女、僑生及回國學人、科技人
員之子女(需持相關證明文件)。
三、辦理登記程序
(一) 登記時間:100年2月23日(星期三)及2月24日(星期四)
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
(二) 登記地點:本校幼稚園或教導處
聯絡電話:03-5923191轉168
聯 絡 人:彭楓婷老師 周郁芝老師
(三) 抽籤時間:100年2月25日(星期五)上午九時
(四) 抽籤地點:本校2樓會議室
(五) 錄取及抽籤辦法:以滿五足歲幼生依優先入園順序錄取三名,如有超過招生名額時,則以抽籤方式決定,未抽中者(含二人以上),以抽籤方式決定遞補順序。若尚有名額,則由以滿四足歲幼生依入園優先順序錄取,其餘則以抽籤方式決定遞補順序。
*抽籤注意事項:抽籤時,請家長親自或委託(請附委託書,如附件)並攜帶戶口名簿正本出席,於簽到處領取抽籤資料,辦理抽籤時,唱名三次未到者以棄權論。
(六) 報到時間:正取者請於100年2月25日(星期五)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,攜帶戶口名簿正本及證明文件至幼稚園辦理報到。
(七) 如有缺額時,得依本次備取順序依序遞補。
※登記報名時,請攜帶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一份,如有優先入園之證明文件亦請隨文件附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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